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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廿一中校友风采】之三十九: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傅德慧
    发布时间:2023-12-26

    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

    ——傅德慧

    傅德慧,男,1972年生,中共党员,菏泽一中1987级校友。1995年考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先后在农村法庭、研究室工作,任研究室主任13年、审判委员会委员6年(期间被评定为四级高级法官),后调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副处长。

    傅德慧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创新。2009年9月,他开通了全国第一个政法机关微博——菏泽牡丹区法院微博,2011年8月,组织全国首个市级法院——菏泽两级法院微博矩阵集体入驻新浪,多次组织大要案庭审微博直播,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济南中院直播薄熙来案时,他提出的许多意见建议都被采纳。2014年12月,因成绩突出调山东高院后,他悉心钻研媒体传播规律,紧跟新媒体发展新趋势,积极推进理念、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创新,努力提升话题设置能力、“引关圈粉”能力、互动交流能力、传播辐射能力。策划指导全省法院新媒体开展走进法庭、走近法官、大要案庭审等直播活动110多场次,举办山东法院事迹、典型人物展播530余次,围绕热点普法,在线回应网民诉求,全省法院新媒体工作水平很快有了质的飞跃和全面显著提升,山东法院新媒体影响力一直稳居全国法院第一方阵。他策划组织的“法润16城”大型全媒体系列直播活动获最高法院、中央网信办宣传优秀成果——“优秀策划奖”。

    几年来,傅德慧先后组织和指导“聂树斌案”、“于欢案”、江歌妈妈江淑莲诉刘暖曦案等全国知名大要案直播,直接点击量逾6亿,都产生了现象级传播。中央政法委评论“于欢案”直播是“一堂中国几乎全民参与的、不可复制的、意义非凡的法治公开课”。受最高法院指派,他先后参与指导陕西法院直播“张扣扣案”、吉林法院直播“李宁案”等,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多次应邀为全国法院新闻骨干和全省法官授课。

    在傅德慧夜以继日的努力下,山东高院新媒体平台从最初的2个发展到12个,粉丝近700万,从清晨到深夜,坚持每天更新,目前每年发布信息1.6万条以上,回复网民留言私信5000条以上,年阅读量近10亿。“山东高法”账号已成为全国政务新媒体知名品牌,先后获60多项全国性荣誉,几乎囊括了政法新媒体所有奖项。其中,微博连续8年获评全国“十大司法(法院)系统微博”,5年排名第一;微信4年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一。山东高院新媒体在多次获评“中国优秀政务新媒体”、“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

    傅德慧常年笔耕不辍,文学作品、新闻和摄影作品、调研文章等多次在全国、全省获奖。由于工作成绩显著,他个人受上级表彰50余次,其中,9次立个人三等功,2次立个人二等功,2016年被评为2011—2015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省直机关爱岗敬业奉献模范,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践行网上群众路线模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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