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菏泽学院附属中学部门决算
一、主要职责
(1)普通高中的性质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指出:“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
(2)普通高中的任务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指出:普通高中的任务是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长期以来,人们对普通高中任务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双重任务”论:升学与就业。不能说它不对,但有很大片面性,在实际执行中不少学校往往将“升学”视为自己的全部任务。双重任务论重视了教育的社会需求,而忽视了人的发展需求;重视了社会对教育的选择功能,而忽视了教育人的本质功能。新的教育理念认为,普通高中教育不仅要关注人的社会性,同时又必须关注人的自然性和个性;教育的本质功能是育人,是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3)普通高中的职能是育人为本
二、机构设置
菏泽学院附属中学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级部办公室、总务处等科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菏泽学院附属中学部门决算包括:菏泽学院附属中学一个单位决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6)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